廣東交警部門介紹:2010年起,廣東省已在全省范圍內推廣,試應用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工作。安裝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并接入公安機關重點車輛監控平臺,可以對車輛行駛速度、時間、里程以及有關車輛行駛的其它狀態信息進行記錄、存儲,并可通過接口實現數據輸出的數字式電子記錄裝置,該裝置不僅可加強對汽車運輸企業和駕駛人行為的監督管理,而且能及時制止疲勞駕駛和車輛超速、超員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保障車輛行駛安全,有效預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傷亡事故的發生。
最新《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將在2011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新規定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客運班車、旅游包車、重型貨車和汽車列車、建筑施工單位散裝物料車、校車、教練車等七類重點車輛將強制推廣應用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未安裝記錄儀的車輛,將暫停辦理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