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為制止校車違章行駛和減少學生乘車安全風險,黎巴嫩內部治安部隊司令里菲2011年10月13日發布命令,黎巴嫩公立和私立學校校車都必須配備安全員。
據黎巴嫩媒體報道,黎巴嫩2010年5月頒布交通法規規定校車須配備安全員,但這并未得到切實有效的執行。里菲在中指出,必須嚴格執行交通法規中關于校車配備保安員的條款。根據規定,中小學生乘坐的校車必須要有校方指派的保安員陪同。校車嚴禁超載,中間過道必須保持通暢,以便學生無障礙通行。黎巴嫩內部治安部隊司令部因此要求,每輛校車須配備一名安全員,以監督校車安全行駛,違反此規定的學;蛴嘘P部門將被重罰。
黎巴嫩是中東地區交通事故多發國家,超速駕駛等違反交規的現象普遍存在。最近,黎巴嫩內部治安部隊加強了交通管理和監控措施,定期公布違反交規的車輛牌號,并加大了處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