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12噸以上的卡車和油罐車等專用危險品運輸車將被強制安裝緩速器或其他輔助制動裝置,這是《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法規新標準中對車輛制動系的要求提出的。到現在大部分司機都誤讀了法規,認為只要該類油罐車等專用危險品運輸車車型安裝了緩速器或者是其他輔助制動裝置中的其一就一定能滿足法規中的制動要求。但是此時大家忽略了“車輛制動”的解讀,其實在法規GB12676法規中已經對車輛制動有詳細解釋。我們來看看:
GB12676法規IIA試驗要求中提出,對卡車油罐車等專用危險品運輸車制動有如下規定(專家為了讓讀者更易讀,特舉例說明),滿負荷的卡車在6%的下坡道上,不得使用車輛主剎車裝置,而僅僅使用輔助制動系統,卡車要能以30公里/小時的穩定速度下坡,持續時間12分鐘。專家告訴記者此條規定決定了卡車制動要滿足要求,只有加裝緩速器的卡車才能完成,而單獨安裝其他非緩速器輔助制動裝置并不能達到該法規要求。